台北市台南高工校友會
103年度「優秀及清寒校友獎助學金」頒給辦法
1. 獎助名額與金額:
(1) 研究所(含博士、碩士班)6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(2) 大學(院)校20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參仟元整。
(3) 申請名額超出限額時,以學科成績之高低做為取捨標準,獎助名額與金額,得視申請狀況調整之(或增加名額,或增加金額),若研究所(或大學院校)名額不足,得以大學院校(或研究所)名額補足之。
(4) 單一學校獲獎名額以不超過總名額之二分之一為原則。
(5) 本年度獎助金總預算新台幣【玖萬元整】。
2. 申請人資格:
(1) 凡自台南高工畢業,現就讀於新竹縣(含)以北地區之公、私立大學院校大二以上或研究所之校友。(須檢附台南高工畢業證書影本及102學年度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)
(2) 申請人102學年度操行甲等以上(無操行成績者免附)及學業平均成績達八十分以上,且無不及格之科目。(須檢附102學年度大學院校或研究所之成績單)
(3) 申請人家境清寒(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)或家中有持有重度以上殘障手冊之親人(限直系血親)者優先發給,但其名額以各類別總額的二分之一為限。
3. 申請及頒發時間、地點:
(1) 申請人需於103年10月25日前提出申請,請於時限前填妥申請表,檢附102學年度之成績單、103學年度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,及台南高工畢業證書影本,掛號郵寄(新北市23153新店區溪州路6巷2-2號) 台北市台南高工校友會收。
(3) 獎助學金暫訂於103年12月13日下午五點,本會第十六屆103年度會員大會聯歡餐會時,公開頒發之,獲選者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前來驗核(當場發還)及領獎。
(4) 獲獎同學需親自出席領獎,本會不另行寄發,亦不得請人代領。
(如有任何問題請電:黃理事長0939-018313 / 8666-1501
程總幹事0953-304160
/ 7734-3521E-mail:
cpcheng@ntnu.edu.tw
蘇財務長0937-853142)
103年9月3日製
103年9月3日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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